
「我們遇上糾紛的機會很低,況且金額也不高,醫院會處理。就算真的有狀況,財產都在國外和配偶身上,沒什麼好擔心的。」耳鼻喉科的王醫師在診間與我聊天時,語氣充滿自信。
他恰好呈現專業白領的普遍心態:認為資產移轉只是「左手換右手」的簡單遊戲。 但在法律實務中,這種「出事才搬錢」的行為,往往是悲劇的開始。
核心結論
資產保全的合法性取決於「時間點」與「動機」。在醫療糾紛發生後,試圖透過贈與、假借貸或信託來移轉資產,在法律上稱為「損害債權行為」。法院不僅能依法撤銷這些移轉,讓財產回流接受強制執行,當事人更可能觸犯刑法,從民事糾紛演變成刑事犯罪。
- 法律陷阱:假借據、人頭掛名、臨訟信託均會被法院識破。
- 撤銷機制:債權人可以透過撤銷,將財產恢復原狀、等於白忙
- 保全真諦:資產保全必須在「風平浪靜」時完成,而非「大雨將至」時。
為什麼「出事後才移轉財產」會被法院撤銷?
王醫師以為,只要在宣判前把錢轉走就安全,但實務並非如此。
根據《民法》第 244 條,如果債務人(醫師)所做的行為(如贈與、廉價移轉財產)會損害到債權人(病患家屬)未來的債權,債權人可以向法院聲請撤銷。
想像一個情境:事故發生後,王醫師突然將名下房產贈與配偶,或突然出現一筆巨額的「私人借據」。法院會合理懷疑:為什麼偏偏在糾紛發生後才做這些變動?如果王醫師無法證明這筆移轉有正當對價,這些移轉行為可能被宣告無效。
假借據、人頭掛名,真的能瞞天過海嗎?
「我寫一張借據,說錢早就借給親戚了,這總行吧?」
這就是常見的假債權,實務上這類行為極易被戳破。法官會要求看「金流證明」:錢什麼時候匯出?從哪個帳戶出的?有沒有報稅紀錄?有無還款能力?
如果是為了脫產而臨時捏造的買賣契約,不僅在民事上會被撤銷,還可能觸犯《刑法》第 214 條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」(若涉及不實登記)。更嚴重的,若判決已定或對方已聲請假扣押,這時移轉財產,更會觸犯《刑法》第 356 條「損害債權罪」,最高可處二年有期徒刑。
王醫師口中的「財產在配偶與國外」真的安全嗎?
王醫師認為財產在配偶身上很安全,但他忽略了兩件事:
- 贈與撤銷權:如前所述,無償的贈與行為最容易被撤銷。
- 生活的窘迫:雖然跨境執行難度較高,但畢竟仍在台灣生活,總有需錢孔急之時。
真正的高手,不會在糾紛發生後才忙著搬錢。因為那時你搬的不是錢,而是「刑事責任」。
正確的資產保全該怎麼做?
如果希望保護辛苦累積的財產,正確的策略應該遵循這三個原則:
- 超前部署:在沒有任何糾紛、沒有醫療事故的「平時」,就透過合法的保險、家庭信託、財產分別制等工具進行規劃。這時的移轉動機純粹是為了傳承或理財,法律瑕疵最低。
- 合法、透明的金流: 所有的資產移轉必須有合理的對價與清晰的金流證明。
- 避免「臨訟脫產」: 一旦事故發生,應尋求專業法律與保險顧問的協助,透過合法的調解與保險理賠來解決問題,而非試圖挑戰法院,讓自己陷入「侵害債權」的刑事風險。
小結:給醫師的資產安全 3 守則
- 檢視資產配置:趁著執業順利時,檢視哪些資產是暴露在風險下
- 杜絕違法偏方:不要聽信「寫張借據就沒事」的說法,那是作球給對方殺
- 跨領域專業:資產保全需要稅務、法律與保險的多方協作,確保每個動作都有法理支撐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