創業風險解析:診所合夥與投資的九大雷區(上篇)

創業風險解析:診所合夥與投資的九大雷區(上篇)

最近一年常被朋友諮詢投資副業(咖啡、飲料、餐廳)、合夥開診所的契約和風險評估,發現處處是雷點。還處理因歇業、退夥,雙方產生糾紛與賠償問題,少則數十萬、多則五百萬起跳。或許他們投資前,因信任關係或經驗不足,所以才有一連串判斷瑕疵。這邊把我諮詢時常見的風險列出,分成上下兩篇,希望能幫你避開雷區減少損失:

一、競業禁止:不得執業、營運投資

 
開啟新副本前,請先確認自己的契約中,有沒有禁止從事相關產業投資、執行業務、或者協助營運管理……等限制。一般而言,甲方為避免不當競爭或營運手法洩漏、被挖角員工或病患,會要求合約期間與結束後一段時間,都不能從事相同業務
 
部分限制還擴及配偶,要求不得於同業工作。(#金融 #保險 #證券)
 
一旦被限制不能參與營運、投資、協助擴展和推廣,成為股東或合夥人就有違約被求償上百萬的風險。

二、法律風險:無限責任,引火上身

  
經營型態與法律關係,是否會危及到自身的財產。以合夥或獨資型態成立的診所、企業社、商號,法律責任幾乎等同於無限,一旦合夥財產不足以還債,就有可能要用自身的財產來清償。
 
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,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,連帶負其責任
 
「不就投資一間診所/餐廳而已,不至於賠到傾家蕩產吧?」友人問。
 
實務上有不低機率真的會賣房還債!(#強制執行)
 
如果改以有限公司經營,是否比較安全穩妥?這又要考量「符合產業法規限制」,例如:醫療院所、律師事務所、會計師事務所,均不得以公司型態經營,至多是用合署辦公、聯合診所……等方式應對,然而這仍無法擺脫上述的風險。
 
各股東對於公司之責任,除第二項規定外,以其出資額為限
 
是否能以其他型態的方式來降低風險、建築防火牆,則個案討論。

三、如何分錢:時機方式、易給難收

 
許多投資和創業,前期能共同吃苦,但未必能和平分錢。
 
1.怎麼分:投入的資本或許容易評估,但投入的精神與勞力付出可能大不相同。分錢的時候,主要經營者能多拿一份?行銷與形象代言者能拿獎金?院長兼任人事與訓練,可以多領薪水嗎?對方以「這是共同事業,大家都是股東要共體時艱,不要太過計較」怎麼辦?
 
2.何時分:初期投入資本高、折舊快、回本期間不一定,耐著性子三年終於break even股東想分錢,但前面虧損還沒打平,基於穩定經營考量,要分嗎?
 
3.斷金流:經營初期以為「收入」減「支出」,剩下盈餘就是大家均分。實際往往忽略各種「耗損」、「雜支」、「稅費」、「罰鍰」(#勞工局、消防局、國稅局),分紅遠比想像少,還以為對方私心苛扣。其次,更要在分紅前後,保留預期外支出(ex: 毀損、賠償),避免突發事件造成現金斷流、黑字倒閉
 
畢竟:收入口袋,很難再拿出來。

四、如何賠錢:面對虧損,壯士斷腕

 
沒賺錢反而賠一屁股,股東/合夥人間要不要繼續貼錢(#增資義務)?賠到歇業就算了?
  
第一個問題:如果不增資,就無法繼續經營。即便再不甘心,但其他投資者就此打住,法律也沒有強行規定合夥人或股東有強制增資的義務。
 
合夥人除有特別訂定外,無於約定出資之外增加出資之義務。因損失而致資本減少者,合夥人無補充之義務
 
第二個問題:沒錢賠乾脆歇業?如果曾以診所/餐廳名義對外借款、作保、有契約還沒履行,在經營不善歇業後,剩下的資產若不夠拿來還債,所有合夥人還要用自己財產,協助清償債務。
 
合夥人退夥後,對於其退夥前合夥所負之債務,仍應負責
  
反之,若以公司型態經營較無牽連股東疑慮,卻要另外評估「如何符合法規限制」。

五、退場機制:中途不玩,能否脫身

 
開業初期,由於初期資金需求大:裝潢、設備、物料、招募都在燒錢,因此中途退出通常會有限制。常見例如:
 
1.提前通知:退出前一段時間,需要提前預告
2.閉鎖期間:啟動後一段時間,不能退股退夥
3.退出條件:符合條件才能退出,如市場取向調整、法規變更
4.買回機制:對於中途退出的股份價值計算、條件、給付方式
 
合夥未定有存續期間,或經訂明以合夥人中一人之終身,為其存續期間者,各合夥人得聲明退夥,但應於兩個月前通知他合夥人。
 
前項退夥,不得於退夥有不利於合夥事務之時期為之
 
如果沒有事先約定退場機制,在拆夥時,往往會對股份價值認定有很大出入:你認為要用原始投入的300萬扣除相關費用、而對方想用帳上資金與庫存來計算
 
同樣事實基礎,前後卻是200萬與20萬的落差。

下一篇,我們將聊聊更多投資合夥:「那些契約之外你忽略的地雷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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