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著上班來不及報警,保險竟然不賠

或許不少人有過這樣的經驗:趕著上班、看診的路途中發生意外,因為雙方都沒人受傷,於是留下電話和名片後就離開現場,王院長就因此有過慘痛教訓。
 
那陣子診所剛開幕非常忙碌,她要處理新來的護理師團隊人事問題,還要面試學妹、討論契約,好幾天沒休息。那天早上,她正苦惱要怎麼分配看診節數和小朋友暑假活動時,碰的一聲,自己不小心擦撞停在路邊的進口車。
 
幸而車上沒人無人受傷,只是新買的賓士車頭燈壞了,車門也刮花一整面。因為保險是買車時和車廠業務買的,於是撥個電話詢問,業務回覆沒人受傷就沒關係。於是,王院長留下聯絡方式字條後趕著回診所看診。
 
孰料,卻是爭執的開端:兩週後,王院長接到業務員通知無法理賠。
 
 
擦撞後留下電話
 
 

肇事逃逸  除外不保自行負擔

 
車禍後如果沒有報警、現場等待,保險可能無法理賠。王院長的新車有高額車體險、責任保險兩千萬,而車頭燈零件更換、板金烤漆合計20多萬,對方進口車車門烤漆與板金接近8萬,就保額而言是絕對足夠的。
 
結果保險公司通知均不理賠,理由是:肇事逃逸屬於除外不保事項。因此保險公司可以不賠。
 
 
因下列事項所致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,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:「被保險汽車於發生汽車碰撞、擦撞事故後逃逸,其碰撞、擦撞所致之毀損滅失」(保單條款)
 
 
院長氣憤又不解的地方是:明明車廠業務說,只有擦撞沒人傷亡,所以下班後再去警察局備案就好,因為肇事逃逸的前提是有人受傷,既然沒有人受傷就不是肇事逃逸。
 
但是車廠業務與一般人常忽略的是:契約與法規,有不同的立法意旨。以肇事逃逸為例:刑法目的是希望「加強救護,減少被害人的死傷」,所以沒人受傷就不算肇事逃逸。而車體險除外不保的規定是因為「保單條款有約定追償與責任歸屬問題」(例如:駕駛人身分、無照駕駛、酒後駕車等),為免除日後爭議而要求「肇事後必須報警,且必須等待憲警機關到場處理」
 
所以幾種常見狀況,都有可能構成肇事逃逸而不賠:只留名片、交換電話、對方急著先走、對方同意你先走、或者雙方沒事因此同意不報警各自離開

肇事逃逸  除外不同責任要擔

 
然而對方進口車的維修費,保險公司應該要賠。保險公司常以「沒報警」、「沒通知保險公司」、「沒有理賠人員在場」、「沒看到車牌」、「無法確定肇事車輛」……等理由不賠,甚至以「肇事逃逸是刑法的犯罪行為,和酒駕一樣嚴重所以不賠」
 
 
下列事項所致之賠償責任,本公司不負賠償之責:「駕駛被保險汽車從事犯罪或逃避合法逮捕之行為所致」(保單條款)
 
 
雖然我們不是法學專家,但這聽起來似乎也有道理,然而,這是錯用條款誤導保戶。實務上:
 
一、責任保險常見不賠:無照、酒駕、吸毒、故意、犯罪行為
二、沒有通知保險公司:最多影響保險理賠多寡,而非不用賠
三、無人傷亡並非除外:責任保險肇事除外的前提是致人死傷
 
因此,保險公司想要用同樣理由免除責任保險的理賠是不對的。

小結

 
無論事故大小,都要報警
對方要走無妨,你該留下
不要隨意和解,賠錢傷心
 
保險不只是「標準化」的產品,也是協助解決問題的工具,但工具要找到正確使用方法、留意限制條件。
 
猶如王院長這次遇上的事件,如果當下願意多等幾分鐘,就可以免除後續幾十萬的損失。更有甚者:如果對方車上有人,那怕再輕微的受傷,一旦肇事逃逸罪名成立,不僅車體險和責任險都不理賠,還可能有罰金與吊扣駕照的風險
 
今日多等五分鐘,避免牢獄之災五年功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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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肇事逃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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