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僱醫師有醫糾,診所負責人也要負責

受僱醫師有醫糾,診所負責人也要負責!?

當受僱醫師發生糾紛,負責人也要跟著跑法院‼️

經營診所,要耐得住寂寞、擋得住麻煩,還要扛得起診所所有人的連帶責任!


我的診所最近官司纏身
診所有個小孩長期戴角膜塑型片,幾年前因眼睛紅、癢,來給診所的Bill醫師看診,結果…
2年來Bill開了20次的類固醇眼藥水,最後小孩因為長期使用眼藥水,導致一眼失明
父母認為點了這麼久的眼藥水,醫師也沒叮囑或告知風險,決定上法院討公道
從此開始了6年的纏鬥
而我身為診所負責人,也要與Bill一同面對訴訟,那段時間都焦慮的睡不好…
那段時間…擔心名聲受損,害怕被告消息傳開、沒人敢來診所看病。要隨時應付傳票出席、診所工作氣氛低迷。每天飽受精神煎熬,晚上睡不好、不知道該怎麼辦。
最後,法院判診所與執業醫師(Allen &Bill)必須連帶賠償小孩家屬共850萬元。
但Bill沒那麼多錢,只能由診所先付
全部賠償金,之後再協商賠償比例。
訴訟都結束了,還要煩惱賠償比例怎麼分...明明就是Bill惹的禍,為什麼我也要受苦!?
出事,負責人要一起面對!沒錢,負責人也要一起賠! 財務太吃緊了…開診所怎麼這麼難!?
沒遇到沒事,一遇到就讓你忙到焦頭爛額! 下次你可以提前…
醫療機構綜合險,移轉醫糾賠償損失。賠償比例可分擔,事先寫進僱傭合約。由法顧談判出面,讓你不用親上火線。
下一次想聽什麼主題?
為你解決行醫路上的風險

icon部分來自 the Noun Project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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