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業14年來,幾乎每週都在處理糾紛與理賠,至今已有上百案件。偶爾會遇上當事人自己來,結果一團糟的和解。尤其現在網路方便,各種和解書、教學文都能找到範例下載。殊不知:談判過程有許多貓膩,一句用詞失準,就是數十萬賠償金之差。
以為和解完成責任,卻是另一賠償糾紛開始。
員工送貨撞到人 隨便和解雇主慘賠
勇哥是知名婚宴餐廳老闆,用心經營十多年,主打台灣料理、在地供應。因為口味鮮美價格公道,逐漸成為地方聚餐首選。他也有不錯的觀念,知道要投保各種保險分擔賠償責任,雖曾有幾起職災,但都順利處理,勞雇關係和諧。
幾個月前,員工小王駕駛公司小貨車送貨,因為開小差回來晚了、超過平時下班時間,所以油門催得特別快,在路上撞到櫃姐。對方多處骨折住院近一個月,出院後向小王和勇哥要求賠償80萬。
勇哥認為小王遲歸在先、超速問題在後,都是個人行為,所以不願意出險,避免公司保費增加,要小王自行處理。
沒經驗的小王病急亂投醫。求助無門下,自行上網找和解書、看範例,然後由公司組長陪同在會議室與對方協談。由於金額與他能負擔的落差過大,數次瀕臨破局沒有交集:
櫃姐家屬認為,小王與公司要賠償80萬
小王沒那麼多錢,要借錢才能湊出30萬
公司主管認為沒公司責任,老闆不出錢
最後對方看他家境困難,決定只收他30萬,並同意不追究小王的責任。和解數週後,勇哥卻收到另一個調解通知,要求公司賠償50萬差額。
沒通知保險公司 和解金不全額理賠
原來員工送貨肇事,公司要連帶賠償,而對方僅與小王和解,並沒有同意公司免賠。當天和解時,櫃姐家屬看小王家境不好,所以對小王說:「你賠這樣就好,剩下的我找你們老闆要。」所以和解雖然完成,公司卻仍要賠錢。
勇哥知道狀況後,為不影響營業於是同意條件,並且要求和解書務必寫清楚「拋棄其餘請求權利」。賠了50萬後,趕緊聯繫保險公司出險給錢。
沒想到保險公司只願意負擔25萬,剩下要勇哥自行吸收。
和解時沒通知保險公司到場,可能不全賠。保險理賠人員認為對方許多中醫藥費、看護費非必要,精神慰撫金悖於常情、機車維修費不合理,因此打了對折。而且勇哥先和解才通知保險公司,因此保險公司無須按照和解金額全賠。
勇哥忿忿不平:老闆責任包山包海,保險又不全額賠,該怎麼辦?
出事後快找法務 和解前要通知理賠
問題癥結在於「和解談判要有法務協助」、「理賠出險必須事先通知」。
和解前最好有法務專業人士協助,不要輕易和解或許諾。雖然和解書範例取得容易、下載成本低,許多人遇上車禍,也會沿用保險公司制式和解書內容。然而,和解細節繁瑣、處處陷阱,例如:
1.強制險:和解金額可能不包含強制險,另外拿一筆
2.效力未定:當事人未滿20歲,需要有父母同意簽名
3.連帶賠償:執行職務時事故,雇主有連帶賠償責任
4.當事人多數:駕駛與車主不同一人,需要個別賠償
縱對方拋棄民刑事求償權利,也未能免除刑責問題。因此,和解過程,最好找有經驗的法務或律師協助安排。
理賠與和解事先通知保險公司,可避免理賠被打折。一般常見理賠糾紛:賠完錢或談妥金額才通知保險公司。而保險公司在不能協助釐清責任、也無從鑑估損失是否合理的前提,為全體保戶利益,自然會降低賠償金額、防禦性理賠。
建議的做法:
1.事發時,打給0800:建立理賠案號,獲得和解談判協助。
2.和解前,通知理賠人員:和解時理賠人員在場同意,和解金可全額獲償
3.和解時,確認契約內容:務必再三仔細確認契約,與雙方口述意思一致
而勇哥在諮詢後,重新設計公司處理程序手冊,雖對這次的事故仍有不滿,但已有信心面對將來可能的風險。
總結
員工肇事,老闆難以置身事外
和解談判,步步為營字字計較
創業不易、企業經營風險高,
除非清楚每個行為的法律效果,切勿貿然同意和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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